燒傷體表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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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陸濤 主治醫(yī)師
九江市第一人民醫(yī)院 燒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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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臨床上對于燒傷體表面積的劃分主要是以九分法為主,也就是即:頭面頸部均為3%,雙手、雙前臂、雙上臂分別為5%、6%、7%,前后軀干分別為13%、13%,會陰部為1%,臀部為5%,雙足為7%,雙小腿為13%,雙大腿為21%。
而對于12歲以下兒童由于頭部面積較大,雙下肢表面積相對偏小,因此頭部面積計算方法為9%+(12~實際年齡)%,雙下肢為46%~(12~實際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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