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肺結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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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守棟 主任醫(yī)師
聊城市人民醫(yī)院 三級甲等
妊娠合并肺結核是指育齡婦女在妊娠期間因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免疫功能低下、結核分枝桿菌侵襲和結核中毒癥狀的疾病。它可分為活動性肺結核和非活動性肺結核。活動性肺結核患者有明顯的肺結核中毒癥狀,對胎兒和孕婦都有影響。嚴重的病例會導致胎兒缺氧、流產和早產。心功能不全的病人也會導致死產。非活動性肺結核對妊娠和胎兒無明顯影響,病理變化穩(wěn)定。懷孕對結核病也沒有明顯影響,不需要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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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蘭闊 醫(yī)師
冠縣清泉申尹莊社區(qū)服務站 一級
在懷孕期間出現了結核感染必須要及時治療,針對懷孕期間出現了肺結核,必須要終止妊娠肺結核這種疾病,對身體的影響比較大,所有的抗結核藥物都是有毒性和副作用的,在使用藥物期間可能會對胎兒發(fā)育產生特大影響,必須要注意終止妊娠,積極的治療,通過抗結核藥物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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